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工部(处)、人民武装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部门下设学生思政教育科、学生事务管理科、学生成长服务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共四个科室,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个中心


人员分工:

学生思政教育科 主管:金琰

学生事务管理科 主管:陈婧

学生成长服务科 主管:桂利军

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 主管:王骏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郑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桂利军


岗位职责:

  一、学生思政教育科

1.具体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思政空间平台建设与管理(含学工部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的管理运营);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案例、课题研究及评选等工作;

2.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各类主题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诚信教育等);

3.具体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发展研究,包括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及考核,配合做好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组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暨育人故事分享会等,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4.“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及工作落实;

5.指导所属科室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事务管理科

1.负责学风建设及文明寝室创建,劳动教育及理论教研室建设;

2.具体负责部门综合协调、财务管理及使用、对外接待、部门相关会议组织及会议记录撰写。负责学生事务中心所属学生骨干的管理培训与评价考核工作;

3.日常行政及文秘(含宣传、生产安全、保密、资产、信息报送、综合性材料牵头等工作),档案的管理,年度信息统计与工作总结等工作;

4.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成长服务科

1.负责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学生奖、助、贷、勤、免、补等政策,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及教育活动等;

3.负责学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培育先进典型,落实学生违纪处分与矫正教育管理。做好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管理;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协调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宣传;

5.做好常态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

6.指导所属科室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

1.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积极宣传。开展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含“国旗下”演讲主题活动),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及教研室建设;

2.负责征兵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新生军训和国防特色学生社团的管理及教育工作;

3.负责基干民兵队伍建设,及时落实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和秩序保障,做好校内外拥军拥属慰问等工作;

4.负责统筹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落实服兵役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高校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助学金发放等政策;

5.学生工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包括运营管理、常规维护等工作;

6.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2.负责构建完善全员心理健康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咨询督导;

  3.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做好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

  4.负责组织实施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

  5.指导所属科室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全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绿色通道、暂缓注册、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申请、贷后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和校内勤工助学等活动;

  2.负责统筹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引导,举办资助政策宣传和诚信、感恩、自强教育活动;

  3.负责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高校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助学金等教育资助;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

  5.指导所属科室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