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 征兵工作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鄂二师院人武字[2017]13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912

各学院:

在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校人民武装部和各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我校征兵工作。2017年,我校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兵员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学院和个人予以表彰

征兵工作标兵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征兵工作优秀单位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文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校人民武装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陈亚琼

教育科学学院

文学院李晓峰

外国语学院夏永祥

数学与经济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余建国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李智慧

计算机学院

管理学院杨兰芳

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李祖平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征兵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人武字[2016]5号)文件规定,走兵地为学校500元/人、走兵地为生源地300元/人向学院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宣传、政治考核、征兵期间工作人员办公、误餐、交通和通讯等项目开支。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不断进步,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新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学院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增强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努力为国防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各学院走兵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各学院征兵工作奖励一.doc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人民武装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