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鄂二师院行发〔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对象
我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学院。
二、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工作
工作内容主要以办公室事务助理、学生事务管理、图书管理、机房或实验室助理、后勤服务助理等为主。
三、岗位类型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的连续性工作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时数及酬金标准
1.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360元(寒暑假期间不计算酬金,跨寒暑假月份按实际工作情况核算和发放酬金)。
2.临时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前一周申请,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和计酬。临时岗位按每人12元/小时计算,原则上每月累计不超过360元。
五、岗位申请条件
1.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合学生参与,学生力所能及,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2.工作环境安全、无毒、无害,不影响学生的学习主业和身心健康;
3.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
4.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拔、管理、考核、工资表的报送等工作。为加强工作交流、促进资助育人工作,请负责人加入“各部门工资报送负责人QQ群”,群号为:459676497。
2.请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于2019年3月1日下班前交至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资助工作邮箱:xszizhuzhongxin@163.com。
3.学工部将依据各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情况,结合学校专项工作经费和设岗的工作实际,合理控制岗位数量,最终以公布的岗位数为准。学工部将根据岗位设置,面向在校学生进行公开招聘。
七、咨询方式
咨询人:金老师
咨询地点:学工部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27—87943792 15827470177(金琰)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工部(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