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工[2019]33号
各教学学院:
为树立“以生为本、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发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功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湖北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选拔“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资助宣传大使、资助工作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资助工作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开展资助指导的老师。
二、奖项分类
奖项名称 | 奖项级别 | 数量与比例 | 表彰形式 |
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
校级 | 各学院按学院资助中心干部、资助宣传员总人数的20%评选;校级资助服务中心按干部总人数的20%评选。 | 学校表彰 |
资助宣传大使 | 校级 | 各学院推选1名、校资助中心推选3名。 | 学校颁发聘书 |
资助工作优秀指导老师 |
校级 |
各学院推选1名 |
学校表彰 |
三、评选条件
(一)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确保资料和数据准确。保质保量完成资助工作;
3.积极参与和组织资助育人活动,工作成效突出;
4.所负责的资助工作无投诉(经查属实)。
(二)资助宣传大使
1.本年度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秀本、专科学生(以17级、18级为主);
2.责任心强,积极传播正能量,具备较突出的宣讲工作能力,普通话标准;
3.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熟悉资助工作体系;
4.有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经历者优先。
(三)资助工作优秀指导老师
1.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认真指导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2.本年度中所负责的学生资助工作无投诉(经查属实);
3.积极开拓创新,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四、评选程序
1.12月2至12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和老师自主申报,学院做好评审工作。
2.12月10日,学院将评选结果纸质档上交学工部资助中心201办公室。电子档(附件4:资助评选信息汇总表)发送至资助工作邮箱xszizhuzhongxin@163.com。
3.12月11日-15日学校审核,公布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学院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深度挖掘资助工作先进典型,鼓励符合条件的师生申报,做好评选工作。
2.加强宣传。各教学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
3.规范工作。各教学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规范材料报送。
联系人:金 琰 联系电话:027-87943792
鲁彬彬 联系电话:13636056325
学工部(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