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指南

时间:2016-06-03浏览:67






离校时间安排

1.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22-23

2.办理退宿手续时间:62412点前。凭手续完备的《离校手续单》到所在学院领取毕(结)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即可离校。

3.报考普通专升本学生退宿时间:6 2712点前

学费及教材费

1.教材费

财务处根据教材科提供的教材领用清单,61日起由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集中结算,多退少补。教材科联系人:朱元慧 87943501  87943975

属补缴教材款情况的,可以选择如下方式:

1)现场集中缴费:具体步骤为,每班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统一收齐本班的教材费。负责人将收齐的教材款存到银行卡上(银联卡)并附补缴人员详细清单,到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刷卡交费,现场统一领取收据,并负责分发给缴款个人;

2)网上自助缴费:具体步骤——打开学校主页,点击“旧版入口”,点击“网上自助缴费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以本人学号进入。学生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

属退教材款情况的

由班级负责人收集本班同学的有效民生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实名卡),下载财务处上传的“2016毕业生教材退款样表”,编制“XX学院2016年毕业生教材费退款汇总表”。学生签字确认,院系汇总后签字盖章,到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统一转账退费。

2.学费、住宿费

欠费学生需通过学校网上缴费平台查询本人欠交学费及住宿费金额并足额缴纳。

财务处联系人:王波 87943876

一卡通及图书

1.如何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1)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加盖印章统一交至图书馆总服务台。离校手续单必须填写学号、姓名、学院等基本信息。

2图书馆收到离校手续单后,系统查明无误,盖章后通知各学院领取。

3)如有学生借阅书籍未还,图书馆将反馈信息给各学院代为转告该生。由该生本人自行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2.如何办理一卡通退费销户?

毕业生尽量在离校前消费完自己的一卡通卡内资金余额,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卡内余额的,毕业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卡,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249室查询、退费;离校后,校园卡不进行回收。校园一卡通中心将在831日前对所有应届毕业生的校园一卡通进行统一销户处理(销户后,一卡通将不能使用,但卡中余额费用仍可到学校财务处查退)校园一卡通中心服务咨询电话:87943998

宿舍

1.校内住宿毕业生如何办理退宿手续?

请先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或后勤集团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学生宿舍退宿单》,到所住楼栋找管理员清点宿舍资产,然后持管理员签字确认的《学生宿舍退宿单》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所住楼栋一楼办理退宿盖章手续。原则上毕业生应该于624日中午1200前退宿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离校的毕业生,请提前到管理员处进行咨询和登记。

2.校外住宿毕业生如何办理退宿手续?

校外住宿学生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就近毕业生宿舍楼栋(中区4810栋,西区126栋)办理手续即可。

3.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在学校封闭毕业生寝室后还能住校吗?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寝室顺延至627日中午12:00封闭。

4.毕业生如何办理退电卡、退纯净水及饮水机手续?

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中区4113办公室办理退电卡手续。

请携带押金凭条和纯净水桶到中区15栋旁边的纯净水厂办公室(原光华1栋学生宿舍西边)办理相关手续。

5.毕业生在离校退宿手续办理期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务必将宿舍内的行李搬运完毕,并将宿舍门窗关好,家具归位、摆放整齐,室内卫生打扫清洁,未完成以上事项者,将不予办理退宿手续;(2)办完退宿手续的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学生公寓留宿;(3)毕业生离校期间宿舍钥匙上交后,为确保未退宿学生财产安全,管理员一律不再外借宿舍钥匙,请各位毕业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4)不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者燃烧物品,离开宿舍拔掉用电设备插头,做到人走断电,避免火灾事故发生。(5)请按规定时间及时退宿离校。

户口迁移

1.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学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到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办理落户。

2.领取《户口迁移证》后需要做什么?

有的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没及时交给单位或拿回家办理入户手续,而误认为没办理入户,户口仍在学校,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户口迁移证是公民户口资料的凭证,一旦户口从迁出地迁出而没到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那么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户口的,只有在迁入地办理完入户手续后才会有户口。因此,学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按照户口迁移证(右下方)标注的有效期内到落户地办理上户。

3.《户口迁移证》改派该如何办理?

毕业改派到外地的,自行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新《报到证》、个人申请)到同心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更换迁移证业务,也可通过网上警局办理;已开具迁移证未落户,又从外地改派到武汉地区等符合落户武汉市条件的毕业生,应在91日至930日期间,将资料递交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集中向同心派出所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业务。

4.如果就业单位或升学学校在武汉等其他在武汉落户的情况,户口迁移该如何办理?

派遣到武汉市的毕业生,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会将学生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放到各学院,学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到学院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凭《常住人口登记表》、《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我是2016届毕业生,人在外地,可以找人帮忙代领户口迁移资料吗?

户口迁移资料原则上要求本人领取。如遇特殊情况需代办的,请代办人持该毕业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学院领取相关户口迁移资料。

6.暑假期间怎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提前预约时间,预约电话:13628656988 宗老师 户政科电话:027-87943539

如需开具无犯罪证明,请预先由所在学院开具在校表现情况证明并盖章,然后到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办理。该证明需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学院班级专业、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暑期将有专门值班人员办理。

党组织关系

1.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该转接到哪里?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毕业时一律从学校转出。(1)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请先问清单位隶属关系,再转到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委;(2)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3)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如何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先到所在学院党总支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拿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认真核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姓名、是否正式或预备党员、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或党组织的名称、党费交至何月、接转组织关系的有效时间是否有误,并且在介绍信存根上签字。如果你的个别信息填报有误或需要修改的,请在各学院修改。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请你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并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回执联交回学院。

3.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如何转接?

入党档案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学籍档案,随同学籍档案一并传递。如果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接收地与本人学籍档案不在一处的,为方便按期转正,可找本学院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老师(名单附后)领取入党档案材料,并及时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地。注意:入党档案材料必须密封盖党总支印章后方可有效。

4.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如何补办和变更?

补办: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一定由本人携带并请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给予重新办理。超过时间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办理。

变更:如果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退回原介绍信后,方能重新办理。

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各学院,我们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

各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

序号

学院名称

负责老师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扬

87943739


2

教育科学学院

代黎明

87943800


3

文学院

邱媛

87943524


4

外国语学院

王敏

87943289


5

数学与经济学院

冯媛媛

87946726


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李智慧

87943961


7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高丽娥

87943696


8

计算机学院

陈群

87943647


9

管理学院

周慧东

87943630


10

艺术学院

邱晏华

87943651


11

体育学院

李祖平

87943831


12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王骏

87943993


13

继续教育学院

汪庆莲

87943103


毕业(学位)证

1.结业学生申请毕业 (学位)

结业学生如成绩不合格未申请毕业(学位)证,请于20169月与原所在院系教学办联系,申请考试,清考时间为1019-22日。考试合格,学校将于201612月向教育部申报毕业。相关文件请查阅:ReadNews.asp?NewsID=1812

结业学生如因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请于20169-10月份办理离校手续,并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毕业申请,学校将于201612月向教育部申报毕业。

所有上述补报毕业证(学位证),将于201612月发放,具体可联系教务处学籍科(027-87943532)。

2.学位证书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要求,当年毕业,当年授学位,2016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16年取得学位证书,将无资格再申请学位。关于学位具体问题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科(027-87943698)。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遗失补办等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改派:指毕业生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单位名称中有错字或漏字的情况也按改派方式办理)。

1、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必须持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蓝色联原件;

2)户档需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户档需派到托管部门的毕业生,需有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户档需派回原籍的毕业生,需有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到证》单位名称中有错字和漏字的,需提供协议书或接收函;

(7)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改派程序

1)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2)由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毕业生携带的各项改派所需材料后,在《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上盖章,并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修改网络数据;

3)毕业生持《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和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

4)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报到证》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3、改派费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取改派费用60元(湖北省物价局[2003]142号文件规定)

4由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场地和条件有限,当年9月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9月后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

二、报到证遗失补办

1、材料准备

两年择业期内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到学校就业办领取,并由学校审核填写);

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两年内)。

3.超过两年择业期申请补办,不补发《报到证》,可补办有关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1)《证明》(全省统一格式);

2)毕业证复印件;

3)《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

4)《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

(5)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材料说明:《证明》由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出具;《毕业生派遣名册》、《招生录取名册》可到原毕业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或档案馆公章。

另,户口迁移证遗失的需原迁移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办理相关手续。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联系电话:027-8794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