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大学生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时间:2017-05-24浏览:297

各学院: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为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遵照湖北省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现将组织签订的要求通知如下: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的学院和学生(或未满18 岁学生的监护人)进行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

2、在签订责任书之前,各学院应按照4月20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指示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的通知》(鄂二师院综治[2017]7号)要求,切实把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内容纳入班会课的主题,做到班会方案、班会内容、班会时间“三落实”。

    3、学校要求,全体非毕业班学生应在端午节放假前完成签订。未满18岁学生,可视情况延缓,在暑假前完成签订。对于个别对于签订工作不理解或有抵制情绪的学生,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与新生签订《大学生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将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固定工作。各学院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提醒、警示,并对签订好的责任书妥善存档。


附件:(律师定稿)大学生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pdf

学工部(学工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