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等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工作具体部署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5]3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学习重点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强国建设实践。
(三)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须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四)深刻理解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为重点,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青少年在校园学习所应当知晓的寻求保护和帮助的渠道和方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权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武汉市举办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启动仪式,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举办“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课,在“湖北法治网(荆楚普法频道)”以及“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对“民法典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各教学学院可结合实际,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二)争创“宪法卫士”活动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提供学生法治素养在线学习资源,自愿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请各教学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加大动员力度,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参与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形成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三)组织开展“法治青年说”活动
按照《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要求,请各教学学院于7月1日之前,将拟推荐的历届全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优秀选手信息表以及优秀选手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讲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录制成视频,报送团委。(责任单位:团委)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9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联合各部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和活动方案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五)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比赛
1.法治情景剧比赛
参赛作品以情景剧的形式展现,要求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情景剧视频。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主题鲜明、紧扣法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情感真实、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现法治重要作用。组织选送作品,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8 月10日之前,各学院根据实际,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择优推荐1名选手参加校级决赛。选手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践创作演讲稿,确保言之有物、内容准确,避免脱离实际、泛泛而谈,鼓励选手将宪法与部门法相结合,从宪法的精神和原则出发,延伸到部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历深入讲述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理解、认识。校级比赛中每个参赛选手演讲时间不长于5分钟。8月10-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线上决赛选拔1名优秀学生推荐参加全国的比赛。8月20-30日,选手在校内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善演讲稿,做好报名参赛准备。(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六)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
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团委)
(七)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
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五、评选表彰
针对“法治青年说”活动、法治情景剧比赛、“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主题歌曲传唱等活动,学校将设置一定的奖项,颁发证书。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举办的相关比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教学学院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引导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发掘典型。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请各教学学院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中的先进案例或典型经验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资料发送邮箱5476858@qq.com。
联系人:张 敏(学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52363275
樊勇(马克思主义学院) 52104863
张静(校团委) 52363284
1.“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
2.“法治青年说”优秀选手信息表
3.法治情景剧比赛参赛要求
4.法治情景剧作品信息表
5.“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6.“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表
7.演讲比赛优秀选手信息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