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调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和校园文明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学风建设以及本科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二级学院学生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4.负责学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处分各类违纪学生。
5.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绿色通道、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申请、贷后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和资助育人工作。
6.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教育,负责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委员培训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的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协同人事处招录专职辅导员,指导二级学院管理专职辅导员;负责统筹辅导员的业务培训、职称、专项考核和奖惩工作;统筹班主任的选聘考核工作。
8.负责迎新,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统筹规划并指导二级学院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9.负责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武装部:是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兵役动员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人武部门的工作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学校武装工作。
2.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3.积极配合地方武装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与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4.负责全校兵役动员工作,做好征兵的宣传与咨询工作;
5.负责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体检政审、学历审查等工作,协调办理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手续;
6.负责退役服务工作,开展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预备役军官、士兵等人员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