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各院系设置重点关怀学生院系联系人。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大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坚持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突出院系及学生主体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地位和功能,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重点关怀学生院系联系人的设置与职能
学工部参照各院系学生人数配备相应的重点关怀学生院系联系人(以下简称“联系人”),联系人与院系之间形成点对点的联系,名单如下:
方喻:数经学院
陈慧敏:经管学院
宗丽:文学院、政法系
胡晓玲:计算机学院、教心系
熊坤鹏:物电学院、机电系
罗莉:艺术学院、国际学院
郑婧:外国语学院
程丽鹃:化生学院、建材系
夏锐:继教学院、体育系
联系人在校党委学工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定期与各院系联系,了解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便于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
三、院系职责
各院系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认真向学工部报告并及时更新重点关怀学生的名单和相关信息,密切关注上报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情绪,每两周以反馈表形式向指定联系人报告相关重点关怀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重点关怀学生院系联系人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院系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前发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
二O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