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辅导员优秀论文、工作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1浏览次数:201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优秀论文、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由我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撰写于2014年10月之后,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主题,未公开表彰的论文或案例。

二、写作要求

1、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3、结构严谨,内容翔实,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4、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三、申报要求

1、每名辅导员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提交一篇论文或案例,4人(含)以上合作成果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77553579@qq.com,纸质档一式5份集中上交)。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3、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 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四、评选时间

2015年10月中旬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辅导员积极筹备,选定思路,认真撰写,论文、案例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

2、专家评审

学工部(团委)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适时召开作者座谈会,反馈评审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3、奖项设置

此次论文、案例评选拟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择优推荐参评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把这次竞赛与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参组织工作,此次活动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参赛辅导员应端正态度,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此次活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学工部(团委)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