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大学生自杀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298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大学生自杀防控

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大学生自杀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鄂教思政【20161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的自杀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学校组织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出此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建设

学校按照“日常管理与专业发展相协调、机构建设与机制建设并重”的原则,对照达标中心的建设标准,落实了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5000、工作经费标准生均10元、咨询场地300平方米等要求,并购置了沙盘沙具、音乐放松、情绪宣泄等设施设备。  

在达标中心被批准建设后,学校的各方面建设都朝着示范中心的标准努力,已定于今年7月对中心布局进行合理化改造,使心理中心更符合专业要求。除现有设备之外,还将购置培育积极心理的设备,如智能心理认知调节仪(拥抱主题)、智能呐喊宣泄仪等。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目前挂靠在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尚未作为专业实体机构独立出来。后期将按达标中心和示范中心建设要求,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成副处级机构,并成立独立科室。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学校教务处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并设有2个学分,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在教育科学学院的支持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配合,调动包括专职教师、兼职心理咨询师及部分辅导员积极参与。

学校还开设有《爱情心理学》、《心理拓展训练》、《大学生心理卫生》、《师范生心理教育能力训练》等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心理中心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讲座进学院”,讲座主题有“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恋爱情感”、“人际关系”等。学校计划下学期开设包括生命教育、爱情观教育、性健康教育、抗挫折教育等内容的选修课。

三、心理健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学校开展了心理手抄报、5.25”心理健康文化月、新生参观、心理委员及寝室长培训、心理讲座进学院、心理知识竞赛、新生团体辅导、团体领导者培训、团体工作坊、心理情景剧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每年新生入学教育之际,学校聘请法律专家、办案民警等专业人员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开设道德与法制讲堂,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就目前工作而言,学校坚持将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学生成长。但活动内容与节点结合不够,以后会将活动的开展与时间节点相结合,既开展了活动又赋予了节点的特殊意义。

学校于2014年起开展“师友.学友行动”,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广大党员、教职工和入党积极分子共同行动,贴近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掌握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困惑学生数据,给予关爱和有针对性的帮扶,为学校和学生搭建了沟通、了解的桥梁。

    四、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学校通过组织新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放《新生心理健康指导手册》和心理健康知识折页、授课和培训等方式,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职能、地址、预约电话、预约QQ及邮箱等信息,通过网络预约、当面预约等方式接受学生的心理咨询预约。

除了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精神科医生外,学校还聘请部分具有心理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学院老师、辅导员参与到心理咨询工作中。

从去年开始,学校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政工干部实施报销60%学费的政策,鼓励政工干部们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学校目前共有23名政工干部具备心理咨询师证书,其中2015年内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政工干部有11名。除此之外,还积极委派政工干部、专职教师参与省里的心理健康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共有14人次参加培训。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学校一直强调心理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咨询伦理建设。建立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咨询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咨询预约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转介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咨询档案管理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信息反馈制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咨询值班制度》等,以制度形式明确了职业伦理和法律规范,保障了学生档案和隐私的保密,维护了咨询学生的长期合法权益。

五、大学生自杀防控和危机干预

自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以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普查,对测评数据显示异常的学生预约心理访谈,根据访谈结果,对严重程度不同的学生又采取转住院治疗、转门诊药物治疗、转学校心理咨询、转学院重点关注,并为全体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妥善保管使用。

学校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流程>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2014年至今,共对24位学生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

下学期将逐步探索实施分年级、分阶段、有针对性的心理状态跟踪普查制度,制定分层次心理预警方案和分类防控处置方案,寻求更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的服务方式进行帮扶关爱和危机干预,既有效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又尊重学生的根本利益。

    六、心理健康教育责任制实施工作

学校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大学生自杀(含未遂)事件发生后,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能够积极发挥功能,指导并督办,解决善后事宜,控制舆论影响,通过教育、问责等方式对校内各部门和教学单位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还建立了“宿管员联动机制”,学校重视对四级工作网络和宿管员的培训,使各级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宿管员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现和预防危机事件。

学校将建立与大学生自杀事件相结合的督导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学院学生自杀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学院党总支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与学院的党建思政考评等工作挂钩,实行整体联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