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梳理,建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库。
一、收集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收集原则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收集条件
1.以我校认定资格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为主。
2.重点考虑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父母有重疾且经济困难等家庭经济极度贫困、没有经济来源的特别困难学生。
3.请各学院严格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
4.对于持有精准扶贫相关证明材料(《扶贫手册》、建档立卡)中属特困户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四、收集要求
1. 各学院在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审查相关证明,更要注重了解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情况和平时生活表现。
2.请各学院深入贫困学生,走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摸底排查,将真正属于特别经济困难、极需帮助的学生推荐上来。
3.经审批确定后,建立校、院两级特别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数据库。
五、上报材料及收集时间
请各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材料、Excel文本格式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11号下午5点之前上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见附件1、附件2。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收集工作,以确保让最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让特困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和党、学校、院系的关爱和厚望,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家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