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特别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鄂财教发[2016]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谭义明等227名同学获得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共资助 10.66万元。
受助学生为本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本人是孤儿、烈士子女、重疾、残疾、单亲家庭或本人家庭成员有重疾、残疾的学生。具体受助名单如下:
一等:谭义明 5000元整。(本人正在做手术,总费用超过20万)
二等:56人,600元共计33600元:蒋志强、张红霞、高小美、陈欢、张建辉、李芳、杨洁、柯田、陈兴群、潘慧娴、代安良、程静、杨寒情、王晶晶、颜超、刘雨、李星星、付琦、郑方圆、段苑、吴兴奇、贺子怀、王雨莹、汪颖超、陈泽汐、王成龙、张宋慧、方颖、李湾娟、李强、付欢乐、王琪、朱春飞、王超凡、吴昭、王宝珠、方星星、钟睿、胡海霞、曹江东、黑秀梅、李强、杨亲亲、王夏燕、易慧、田颖、郑贵莲、周珣、汪海兰、徐静、张凡、蔡桂玲、王朋歌、杨山、龙雨、费喜超。
三等:170人,每人400元共计68000元:王琦、景斌斌、涂雨虹、潘芊、肖杰、叶丹、王倩薇、王琴、刘月、黑晶、黄亚男、段金玉、梁红涛、路婧、李莹莹、陈兰、蔡雅婷、杨娅、焦苗苗、王卓、康艳、吴焰芳、曾依兰、王慧宇、唐焘韬、张会、郭旭华、马学武、郑娜妃、唐丽、黄家兴、张俊、杜强、杨元城、雷坤林、龚明、兰婉婷、曾莉、袁亮、彭应军、付容娜、彭文杰、任同灿、李愉、闵梦洁、刘丹、徐盼、魏来、陈巧、余蝶、郭方燕、梅雨婷、廖敏、李梅芳、邓友坤、孟加伟、胡轶、郭云罗、陈晓林、田容、谭娇、刘少云、王勇、王雪娟、邓晓妹、余雪、范俊鹏、王晓、常云霞、涂益梅、金蕾、王银、程思思、余慧娟、王贻秋、谭丽、腾会言、吴婧宸、张涵艳、成鑫、何晨、陶丽婷、梁敏莉、王秋月、何嘉豪、李娟娟、胡芳、付豪、王影、苏有先、郑卜缘、王倩、郭艳慧、徐文书、罗尚霖、杨凯、李奥、周浩鹏、刘祎、吴昌华、付卓、徐宏雄、吕金凤、李鹏鹏、王秋娓、陈梅、李莹、史谈天、张雷、刘欢、汪帆、路路、彭晶、吴豆豆、李川、汪培、蔡佩、包伟怡、徐敏、吴雨晴、李越越、李秀、李佩、安海燕、徐梅、孙晓芸、谌友文、王珏、余晓濛、严宪霞、程岑、李创、廖小林、郭红梅、吴炼、艾慧、易登、丁习金、王理、朱芝玲、程银、李坤、张默、杨滨、钟晓婧、吴小篆、谢作顺、杨敏、袁运鸿、黄秀芳、林希喆、张俊锋、吴佳枫、荣露、马迎、邰咏秋、彭文婕、黄苇苇、曹聪、张小丽、李白晗、程维川、向定伟、方敏、邹颖、刘毅、邓世秋、许舒淇、盛全发、蒋宛玲。
希望获得资助的同学不断进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已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和学校的关爱。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工部(处)
2016年十二月十九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