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军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鄂二师院人武字[2017]10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2553

各学院、2017年军训工作各训练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要求,我校2017级新生接受了15天的军事理论学习与军事技能的训练。

军训期间,校党委、行政密切关注受训情况,大力支持军训工作开展;各学院军训负责人、带训教师、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与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关心同学、热情服务,确保了训练的顺利进行;承训部队纪律严明、训练有方,表现出较高的军事技能和良好的军人风范;全体学员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圆满完成了军训任务,磨炼了意志,强健了体魄,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主义意识,充分展现了二师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奋进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巩固和深化军训成果,经承训部队推荐,各军训团和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人民武装部批准,决定对2017年新生军训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授予管理学院等8个单位“军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中9栋404号等76间宿舍“军训文明寝室”荣誉称号;授予赵逸飞等  211  人“军训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刘刚等22人“优秀教官”荣誉称号;授予黄婷婷等6人“优秀指导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陈亚琼14人“优秀指导员”荣誉称号,授予汪国英等18人“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号召同学们牢记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巩固和深化军训成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17年军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名单.doc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