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 征兵工作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鄂二师院人武字[2017]13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1401

各学院:

在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校人民武装部和各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我校征兵工作。2017年,我校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兵员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学院和个人予以表彰:

征兵工作标兵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征兵工作优秀单位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文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校人民武装部谢莎

马克思主义学院陈亚琼

教育科学学院龚敏

文学院李晓峰张帆

外国语学院夏永祥刘欣陈思

数学与经济学院施凡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余建国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李智慧章缙

计算机学院张锐

管理学院杨兰芳袁勇

艺术学院郑乾

体育学院李祖平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何晖

根据《关于做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征兵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人武字[2016]5号)文件规定,现按走兵地为学校500元/人、按走兵地为生源地300元/人向学院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宣传、政治考核、征兵期间工作人员办公、误餐、交通和通讯等项目开支。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不断进步,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新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学院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增强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努力为国防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各学院走兵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各学院征兵工作奖励一.doc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人民武装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