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落实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 有关任务的通知

鄂二师学工[2017] 8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313

各学院:

根据4月20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指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的通知》(鄂二师院综治[2017]7号)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开展的实际,现将“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的有关任务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1、切实做好大学生溺水防范工作。我省是一个湖泊、水库、河流密集的省份。5-10月是溺水事故的集中频发时段,我省每年非正常死亡大学生中有近20%死于溺水。各学院、班级要根据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与宣传教育,把预防列为工作的重心。辅导员要将防溺水纳入班会课的主题,做到班会方案、班会内容、班会时间“三落实”。学院要通过网站、校内媒介、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同时要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具体案例,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

2、加强学生卫生教育。通过学生的日常管理、养成教育、公寓巡查、网格化管理服务等阵地和渠道,加强学生的卫生文化知识宣传,把卫生教育列为安全教育主题范畴。要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养成健康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锻炼,在大学期间打造健康强壮的体魄。在卫生防疫方面,要定期提醒学生注意餐饮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吸烟、不酗酒,自觉抵制黄、赌、毒等恶习。要提醒学生洁身自好,社会交往要谨慎,警惕各种传染性疾病的潜在风险。坚决杜绝学生在校内饲养宠物的行为,提醒学生遇见流浪猫狗不要主动引逗,防止咬伤感染。

3、坚决遏制“校园贷的蔓延。去年6月至今,我校多次召开“校园贷的安全主题会议,并开展了2次较为全面的摸排工作。本学期排查结果显示,学生参与“校园贷”总人数18人,“校园贷”借款总金额71万余元,其中2017年新增不良网贷9例。根据排查资料显示,新增涉贷学生全都知晓“校园贷的风险隐患。针对“校园贷在高校持续蔓延的现状,各学院要成立“校园贷治理工作组,要经常性的组织自查工作,对于本学院的涉贷学生是否做到了全面覆盖,全面知晓。要特别留意实习不在学校的学生、消费行为异常的学生,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另一方面,继续大力宣传校园不良网贷存的风险性利用课堂、班会、网络平台等各种阵地加强普及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警醒、人人杜绝、人人防范。其次,做好联动处置工作,对于已发生不良借贷的学生,要积极介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掌控不良借贷学生的思想动态,出现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要积极作为,避免出现极端状况。

4、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引领作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内容,将宣传活动与党团学习活动、教师课堂教学、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以报告讲座、演讲比赛、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切实提高全体学生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做好活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宣传效果。

5、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帮扶。要坚持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包保制,定期梳理的各类重点关注学生,尤其是“心理偏常”、“家境特别困难”、“前期家庭出现变故”、“情感遭遇挫折”、“被不良贷款纠缠”、“被予以降级处理”等几类学生。对毕业班实习学生和校外住宿学生,要积极掌控动态,定期联系。一些面临毕业困难、就业压力的学生可能出现焦虑等症状,要主动关注,及时给予心理上的帮扶。

6、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警示。提醒学生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出门要留意人身与财物安全,避免前往人多复杂的地方。拒绝乘坐黑车,不随意搭乘陌生人车辆。通过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型交通方式出行时,应特别注意驾乘设备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使用单车骑行,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路行驶,并做到文明停放。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学生工作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有关任务,确保校园安全的和谐稳定。




学工部(学工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