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1564

鄂二师院学工〔2018〕 11号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为有序组织今年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就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各学院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安排专人管理,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宣传到学生;并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

    二、熟悉工作流程。

    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告知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三、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需包含如下内容:

   (1)上一学年在助学贷款的帮助下,个人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有何进步和改善;

   (2)提出续贷申请,承诺感恩、回报社会等;

“续贷声明”是申请续贷的“必须”环节,两层审核(高校和地方资助部门)通过后才会放贷,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和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关注。 

    专此通知。 


附件: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2.续贷声明要求及例文



学工部(学工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