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服务
一、事项名称:学生资助服务
二、部门名称: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学生
四、服务流程:
(一)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资料;
2.签收资料;
3.审核资料及对需要完善的材料进行意见反馈;
4.再次核查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资料无误;
5.受理奖助学金评定等资助项目;
6.报送财务处资金核发资料;
7.资金核发打卡失败的信息重新核对;
8.资金发放成功反馈,确保学生收到款项。
(二)勤工助学管理服务
1.学生自愿申报,学院上交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根据各用工单位需求进行岗位推荐;
3.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4.进行录用结果的公示;
5.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培训及开展工作;
6.根据学生每月工作考核结果核发岗位酬金;
7.做好临时岗位的申请及管理工作。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1.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资料;
2.签收资料;
3.审核资料及对需要完善的材料进行意见反馈;
4.再次核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资料无误;
5.在学校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结果;
6.相关资料存档入库;
7.处理因家庭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充认定。
(四)生源地贷款办理
1.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生源地贷款回执证明、申请汇总表等资料;
2.签收资料;
3.审核资料及对需要完善的材料进行意见反馈;
4.再次核查生源地贷款资料无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进行高校审核通过、录入回执验证码;
5.办理生源地贷款成功。11月,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打入学校的财务账户,财务处扣划贷款冲抵学生学费。
(五)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毕业确认
确认对象: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业务介绍:每年毕业季开展毕业生还款毕业确认工作,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征信意识,帮助学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开展时间:每年4—5月。
(六)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证明
申报对象: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全日制本科生。
业务介绍:为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出具相关学费缴纳说明。
开展时间:每年6—7月。
五、工作地点:
学工部201办公室
六、经办负责人:桂老师
办公电话:027-5236328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各项资助工作事务办理、资料审核及资助资金的核算
工作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学生
工作作风:务实高效、拓展创新
工作承诺:热情服务、公正廉洁
七、特别提醒事项:
1. 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资助工作资料;
2. 报送材料人需填写《资料上交登记表》,如后期核查资料有问题,便于及时联络上交人,进一步完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