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班、团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194

鄂二师院学工[2016]10号

 

 

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班、团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班、团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工部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班、团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学生工作要点》的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推进基层班、团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校班、团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班集体、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班级、团支部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班、团建设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以“加强基层建设、明确基本职能、打好坚实基础”为任务,突出“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使班级、团支部成为学生的成长乐园,全力打造规范有序、学风浓厚、班风向上、和谐稳定的班、团文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我校“班、团建设年”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黄  颂

副组长:刘儒国   尹德蓉    熊华生  金殿中   刘  晖  刘  原    王志民   严莉萍  石嘉志  戴正华   邹  丹  雷静和   成新华     

组  员施  旭   张  敏  林志红  库文静  夏永祥  李  立    汪  平    宋  平  张绍明   刘  晖(国际学院)      殷仲海    吴少明   

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由刘儒国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目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以“基本组织达标、基本队伍达标、基本活动达标、基本制度达标、基本保障达标”和创建“学习、创新、文明、和谐、活力”班团为主要内容的班、团组织“五个达标”、“五个创建”建设。

(二)具体目标

通过班、团组织建设的创建、整改以及验收进一步明确班委会、团支部的职责,建立健全班级制度;进一步建设班风向上、团结和谐的班集体和团支部,引导和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实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推动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以学工部、团委为主导,重在检查、指导,以学院为主责,负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班级、团支部,以班级、团支部为主体,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落实。“班、团建设年”活动从2016年3月下旬开始,到2017年1月初结束。活动共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3月至4月初)

主要任务:坚持以开展“班团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具体有以下两个主要环节:

1.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班、团文化建设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各学院参照学校实施方案,结合本学院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纸质版由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4月10日前报学工部、团委综合办审定。学生班集体、团支部也要根据学院的实施方案,制定本班集体、团支部的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学校召开部署会,各学院要及时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积极营造氛围,扎实做好思想发动。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认真做好活动安排,明确对学生工作干部和基层班集体、团支部的要求,要动员到每一个学生基层班集体、团支部,力争通过学习和宣传动员,使学生工作干部和基层班级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加强基层班级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初至8月下旬)

 主要任务:依据实施方案和班级、团支部建设考核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建设、重实效”的方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采取“基层班、团+学院+学工部、团委”三层联动模式,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和班级学生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将基层班团建设工作做实、做好、做出品牌。具体有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积极创建。各学院基层班团依据学校及学院的实施方案、学校班团建设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2.加强考核。学院要结合学校的班团建设考核标准对班级、团支部进行考核,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基层班、团组织限期整改。

3.检查指导。学工部、团委组织检查组对学院班、团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导,纠正基层班团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9月初至2017年1月初)

主要任务:针对学校班级、团支部建设考核标准,学工部、团委检查组对学院的班、团建设活动进行两次抽查验收,创建指标得分作为班级、团支部评优标准。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使班团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具体有以下两个主要环节:

1.考核验收。根据班级、团支部考核建设标准,学校对学院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达标的班级、团支部实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达标的班级、团支部进行抽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其专项创建工作在本年度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中计零分。2.总结交流。学校和各学院、各基层班级、团支部根据实施方案,结合一年来开展的“班、团建设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要形成基层班、团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班、团建设年”创建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班级、团支部参与到本次活动中。

2.各学院要把本次活动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建带团建,作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师友学友”活动的新契机,切实推进“五个达标”、“五个创建”的基层组织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基层班团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并形成长效机制。

3.各学院在“班、团建设年”创建活动中,要重实际、求实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时对比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加强工作的宣传、选树典型。

 

4.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亲自抓本学院的基层班、团建设工作,并把本次创建工作作为衡量辅导员和班导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学校也将创建工作同学院年度学生工作目标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直接挂钩。

 

 

 

附件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班级建设考核标准》

/file/file/20160328/20160328111721_34885.doc

附件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团支部建设考核标准》

/file/file/20160328/20160328111732_1297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