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思政办函〔2017〕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31号文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党〔2013〕9号)、《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鄂高工委〔2016〕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7〕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促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一方面鼓励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研究探索,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专家型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另一方面切实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持续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认可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
学生工作精品项目按照项目主持人的职业属性分为四个子项目:辅导员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具体要求如下:
(1)辅导员工作精品:一般应为专职辅导员主持。专职辅导员界定为学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院系学工组长、分团委书记、长期从事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等。确属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工作项目经学校审核后也可申报。
(2)班主任工作精品:由班主任主持。班主任界定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者,主要协助辅导员开展班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班级建设与管理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学生综合素质及能力培养指导、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等思想引领和分类指导事务,或者专门担任班级素质课程导师等。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一般应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界定为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职员,既非隶属各院系的专职从事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专业课教师,也非兼任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实职的行政领导干部。如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教师主持,必须至少有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参与。鼓励二级院系心理专干(心理辅导员)参与申报。
(4)学工管理工作精品:主要侧重由学工、研工、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或工作骨干主持。由二级院系主要负责人主持的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项目也可申报。
以上4个类别项目按照资助金额分为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立项支持三类。各类项目均可单人独立申报,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申报合作者不超过四人,并且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岗位分布合理。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主持人(及参与人)工作实际,必须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2.项目内容
申报人员可围绕思想政治引领、思政队伍建设、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管理和危机事件处理、资助育人、学生自我教育服务管理等十二大类组织申报材料。这些分类仅作参考,鼓励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不断探索创新。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符合4个类别申报要求的高校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以及学生工作管理干部。
2.申报数量
各高校4个类别中每类限申报1项,总申报数不超过4项。要坚持基层导向,进行精准激励,优先鼓励一线干部、教师申报。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附件一、二)。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学科(理论)支撑、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项目相关图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4.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项目支撑材料纸质版需准备一式五份,经学校主管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910室)。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邮编:430071,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同时,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hubszc@126.com。纸质邮件和电子邮件均注明:XX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
(2)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本项目如已申报国家和省级(含思政研究会)学工精品、实践育人、人文社科等相关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具体由学校审核把关、做好组织遴选工作。
四、评审与管理
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立项支持项目三类。重点资助项目经费为1.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为1万元,立项支持项目由所属高校给予资助。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具体项目数量将结合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综合确定。鼓励各高校设立校级层面的学生工作精品项目,进行配套资助和政策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松,联系电话:027-87328009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30071)湖北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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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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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中午12:00之前
请各学院遴选优秀项目,精心组织,踊跃申报。
在【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向学工部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届时,学校将邀请专家对作品进行遴选和指导。


